9月26日(週六)
2 則案例案例 1撞高雄輕軌,第三人財損保額夠不夠
案例 2竹南三車事故,酒駕疑闖紅燈
文字解說點標題展開
一撞高雄輕軌,第三人財損保額夠不夠💭 如果駕駛撞擊輕軌造成100萬元損害,但第三人責任險財損保額只有50萬元,保險公司應負擔多少,剩餘損害又應由誰負擔?▾
1今天發生什麼事
高雄輕軌今年截至目前已發生7起遭汽機車撞擊事故,高雄捷運公司已向7名肇事駕駛求償約95萬元。其中有案件單一維修費就超過80萬元,若涉及高價公共設施,事故損害可能遠高於一般車禍的財損規模。
2保險爭點在哪裡
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的財損保額如果不足,超過保險金額的部分仍可能由肇事者自行負擔。撞擊輕軌、號誌、護欄或其他公共設施時,損害可能包含修繕費及其他依法可請求的損失,因此不能只看「有沒有買第三人責任險」。
3可以教業務員或保戶什麼
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不能只問有沒有投保,更要檢視財損保額是否足夠。一般道路事故可能撞到高價車輛或公共設施,若責任成立且損害金額超過保額,差額仍可能成為保戶自己的負擔,因此超額責任險也是評估保障時可以討論的項目。
4課堂思考問題
如果駕駛撞擊輕軌造成100萬元損害,但第三人責任險財損保額只有50萬元,保險公司應負擔多少,剩餘損害又應由誰負擔?
5資料來源
高雄捷運相關事故及求償情形由媒體今日報導引述高雄捷運公司說明,尚未找到高雄捷運公司今日發布的完整原始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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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竹南三車事故,酒駕疑闖紅燈💭 如果酒駕駕駛撞傷第三人,保險公司對受害人給付保險金後,是否代表酒駕駕駛就不用負擔任何責任?請說明其中的保險與法律關係。▾
1今天發生什麼事
苗栗竹南發生三車事故,一名駕駛疑似闖紅燈,先與直行車發生碰撞,再波及另一輛停等紅燈的車輛。警方對3名駕駛實施酒測,其中一名駕駛酒測值達0.74 mg/L,另外兩名駕駛酒測值為0,事故詳細原因及責任仍待調查。
2保險爭點在哪裡
本案涉及酒駕、第三人受傷及車輛財損,應分別檢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及各車輛本身的保險保障。酒駕事故不能簡化成「保險不賠」,還要區分受害第三人的保障,以及保險公司給付後是否依法向肇事者求償。
3可以教業務員或保戶什麼
遇到酒駕事故,應先區分受害人的損害與肇事駕駛自己的損害,再確認事故責任及各項保險保障。強制險、任意責任險及肇事者自身的人身或車體保障,處理方式並不相同,不能用「酒駕」兩個字直接概括所有理賠結果。
4課堂思考問題
如果酒駕駕駛撞傷第三人,保險公司對受害人給付保險金後,是否代表酒駕駕駛就不用負擔任何責任?請說明其中的保險與法律關係。
5資料來源
事故及酒測情形由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相關資訊經媒體今日報導,尚未找到警方完整原始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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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共同教學重點
車險實務不能只用「有保險」或「酒駕不賠」一句話判斷結果。
輕軌事故提醒我們檢視第三人財損保額與超額責任保障,酒駕事故則可以進一步拆解強制險、任意責任險、受害人保障及保險公司後續求償之間的關係。